ISBN/价格: | 978-7-5197-3375-9:CNY6.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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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语种: | chi |
出版国别: | CN 110000 |
题名责任者项: |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·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(试行)/.[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] |
出版发行项: | 北京:,法律出版社:,2019 |
载体形态项: | 35页:;+21cm |
提要文摘: | 在规范党组设立方面,深入总结实践经验,充分考虑实践需要,进一步细化了党组设立的条件标准。一是对应当设立、可以设立、不设立党组的情形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。在原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》基础上,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、派出机关以及有关管委会的工作部门应当设立党组;领导机关中的党员领导成员不足3人的、与党的机关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的、由党的机关代管或者管理等并纳入党的机关序列的、县级以上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、共青团组织、中管企业的下属企业以及地方国有企业、地方文化组织和社会组织等不设立党组。二是对机关党组设立作了规范。明确市级以上人大常委会、政府、政协应当设立机关党组,县级人大常委会、政府、政协可以设立机关党组。三是对分党组设立作了规范。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,具有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的国务院有关直属事业单位、中央一级有关人民团体的下属单位,省级以上人大、政协的专门委员会,市级以上法院、检察院的派出机构,经批准可以设立分党组。 |
中图分类: | D262 |
中图分类: | D262.13 |
团体名称等同: | 法律出版社 出版发行 |
记录来源: | CN 91MARC 201906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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